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素质拓展卡认定工作,并推动素质拓展工作的有序深入开展,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特制定以下素质拓展卡认定细则。
一、活动上传规范
1、班团活动请班级在活动举办结束之日起两周内将电子材料上传至院学工平台备用邮箱(3260314979@qq.com),并将纸质材料(活动小结、情况记录表)交给班团活动指导中心同学,超过规定时间上传的活动,将不予认证。
2、各学生组织活动由活动举办单位上传至院学工平台备用邮箱。
3、若有班级成员参加其他学院活动或校区级、校级活动,由班长或团支书统计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由举办活动单位出示的奖状、照片需圈出本人或盖有印章的书面证明)。
4、发邮件时,活动标题请直接注明申请盖章类别、活动名称及活动举办时间。标题格式范例:思想道德素质类—走进瓜洲敬老院(0916),0916为活动举办日期。
5、添加附件时,请将附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附件大小在512k内)。除特殊情况外,活动附件必须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总结(说明:班级活动总结包括:班级总结+观察员总结)和活动盖章名单(注明盖章类别)四个部分。(活动照片必须包括所有需盖章人员,观看校运会等类似无法拍照的活动可除外,无照片证明者后期不给补章。)
6、请在正文框内留下活动上传者的联系方式。
7、班团活动指导中心会于一周内审核,请上传者在一周后注意查看班团活动指导中心回复。
二、素质拓展卡盖章类别及合格要求
(一)素质拓展卡盖章类别
A类:思想道德素质(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或感恩活动)
B类:科学文化素质
1、文化知识竞赛或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赛)活动;
2、人文社科类学术活动(参加讲座、报告会、论坛、观看电教片、讲坛活动等);
C类:身心素质
1、参加的体育比赛或欣赏过的体育比赛;
2、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加讲座、报告会、论坛等);
D类:能力素质
1、正式场合公开发言、表达;
2、策划组织班级及以上集体活动;
3、撰写的各类常用规范合格应用文体(工作计划、总结、自荐书等);
4、参加的艺术类团体或班级及以上组织的艺术欣赏活动。
(二)素质拓展卡合格要求:
A≥2 B1≥1 B2≥2 C1≥1 C2≥1
D1≥2 D2≥1 D3≥2 D4≥1
三、补充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只有出现以下情况,活动上传时不需要策划或总结:
1、各学生组织副部及以上竞选不需要策划和总结(班委换届的班会需要策划和总结);
2、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的撰写不需要策划和总结;
3、暑期社会实践补组织策划章不需要再次提供策划,名单由团委办公室实践部直接提供。(名单中人员必须在实践部征集社会实践策划时提交过策划书,并且认真做满至少20天的社会实践)
(二)审核盖章情况及查章安排
1、审核通过的活动,由班团活动指导中心为活动统一编号,并对照网上提交的名单在素质拓展卡相应类别上签章。活动编号方式为“举办单位+上传日期(+编号)”。团委办公室以“T”开头,宣报中心以“XB”开头,学生会以“X”开头,社联以“S”开头,班级以“B”开头,校区级和校级活动均以“YD”开头,予以明确区分。如“X0918”表示学生会在9月18日举办的活动;若当日学生会上传了多个活动,班团活动指导中心会加后缀予以区分,如“X091801”、“X091802”等;
2、素质拓展卡认定盖章工作由团委办公室班团活动指导中心全权负责,每月均将安排查章。时间为当月倒数第二周的周二至周四下午第一、二两小节课(每月查章前另有通知),请各班负责人(班长或团支书,其他人查章需班长提前通知班团负责人,否则不予查章)及时到学行楼s203按照编号检查记录班级同学的盖章具体情况,并及时向班级同学反应并反馈给班团同学,该月查章之后的活动归在下月。解决完反应的问题之后会在下周安排盖审核章,表示之前的活动已无问题。
(三)问题反应
1、每月月底前将该月的问题(错盖、漏盖、名单有误等情况)及时向班团活动指导中心反映,若该月问题未及时反映一律不予解决。
2、活动材料及参与名单一经上传,不容许随意改动。若是上传邮箱的盖章名单上有遗漏,请找相关活动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奖状、照片或是盖有印章的书面证明),之后将补盖名单和证明材料在周二至周四下午第一大节课值班时间交给团委办公室班团活动指导中心同学处理。且一个活动只可提供一次补章名单,证明材料如为照片或学院名单证明,需圈出本人照片或名单。
(四)特别注意事项:
1、校级及以下级别的活动规定,一个活动有不超过3个策划组织者。校级活动不超过4个策划组织者。类型人员超编的,将按名单上的先后顺序予以盖章,不予多盖。其中,策划人必须同时为主要活动组织者,即策划书撰写人盖组织章(D2),不盖撰写章(D3)。
2、活动总结撰写者可以盖撰写章(活动观察员的总结不盖撰写章),需要盖章的总结要在附件中上传。
3、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的撰写可以盖撰写章。
4、心理电影观后感可以盖撰写章,需要盖章的观后感要在附件中上传。(心理类班团活动策划交由陈老师审批)
聚餐、春秋游、常规事务性班会、团支部会议、部门协会常规性例会、活动工作人员不予盖章。
上传活动缺材料者,一律不予认证通过,未通过说明将在该活动上传界面予以回复,请注意及时查看。
7、各班级与各学生组织将对班团活动指导中心有一定的监督权力,若存在操作不规范等行为,可向团委老师反映,若查实,追究具体责任。
四、班团活动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张思文:Tel: 17766001090; QQ: 1924694308
刘元旭:Tel: 18896904858; QQ: 1055438844
张悦: Tel:18361309526; QQ: 995513190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班团活动指导中心。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欢迎各学生组织、各班级监督施行,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及时根据具体情况对素质拓展认定细则进行调整与修订。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